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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、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,也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、推进全面从严治教、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关键举措。与此相呼应,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《关于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,以“七不”要求为核心,直指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为教职人员和广大信众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南。
一、《倡议》的信仰基础和历史实践
基督教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理念,植根于圣经真理与教会历史实践,为我们的信仰生活提供了超越时空的智慧指引。
(一)信仰基础:《圣经》的核心教导
《圣经》从《旧约》到《新约》,始终传递崇俭戒奢的伦理准则,既反对禁欲主义的极端,也批判享乐主义的放纵。《箴言》深刻揭示贪婪的本质与危害——“贪恋财利的,扰害己家;恨恶贿赂的,必得存活”(参《箴言》15章27节),指出过度追求财富会带来心灵烦恼甚至生命危机。先知阿摩司严厉斥责以色列领袖“躺卧在象牙床上,舒身在榻上,吃群中的羊羔,棚里的牛犊”(参《阿摩司书》6章4节)的奢侈生活,视其为对上帝的悖逆。
在《新约》中,耶稣基督以自身行动树立榜样——他虽为万有之主,却“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,反倒虚己,取了奴仆的形象”(参《腓立比书》2章6节至7节),践行简朴生活。他通过“财主与拉撒路”(参《路加福音》16章19节至31节)的比喻,揭示奢华的虚幻:今生富足无法换取永恒福分;同时警示门徒“恐怕因贪食、醉酒,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”(参《路加福音》21章34节)。使徒保罗进一步强调:“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;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,也不能带什么去,只要有衣有食,就当知足”(参《提摩太前书》6章6节至8节)。
《圣经》的物质观核心是:财富本身无罪,但对财富的迷恋会导致心灵偶像化,唯有以感恩为根基、以需要为尺度、以荣神益人为目标的生活,才符合信仰本质。
(二)历史实践:正反镜鉴的启示
教会历史中,崇俭戒奢的实践所呈现出的鲜明正反对比,为今日教会提供了宝贵鉴戒。
早期教会时期,门徒们践行“凡物公用”的团契生活——“信的人都在一处,凡物公用,并且卖了田产、家业,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”(参《使徒行传》2章44节至45节),这源于对基督的爱与弟兄姐妹的关怀,体现超越世俗的共同体精神。初期教父奥古斯丁在《忏悔录》中反思年轻时的享乐生活,认识到“心如不安息在上帝怀中,便不会安宁”,倡导以简朴回归信仰本真。
中世纪后期,教会阶层渐染奢靡之风,教牧人员生活浮华、财产滥用——赎罪券贩卖、奢华教堂兴建,背离简朴传统,激起信徒普遍不满。1517年,马丁·路德以《九十五条论纲》为利刃,直刺赎罪券敛财之弊,深刻揭露其腐败与拜金本质,疾呼以内心虔诚取代外在仪文。清教徒运动承此精神,将“勤劳节俭”升华为荣耀上帝之途,力倡善用资源、杜绝虚华,其伦理观深刻塑造了西方近代社会的发展轨迹。
历史经验表明,当教会坚守简朴传统,便能保持属灵活力,有效见证基督;反之,陷入物质主义则会丧失信仰见证,导致内部腐败与社会疏离。
二、《倡议》的基本要义和现实内涵
《倡议》的“七不”要求层层递进,构成了覆盖生活、道德、交往的全方位规范体系。
(一)生活作风
生活作风是信仰的外在体现,崇俭戒奢不是对物质的简单否定,而是对生命价值的重新校准。《倡议》1至4条从四方面划定边界:服饰选择上,应秉持“朴素得体、庄重大方”的原则,“不定制、穿戴高档名贵服饰,不使用奢侈品”,抵制享乐主义;在饮食方面,要求“不参加酒宴活动,不食用名贵食材和高档酒水”,目标是反对铺张浪费,培育简朴生活方式;居住与出行的简朴,本质上是对物质欲望的自觉节制。基督徒当以“够用为足”的心志对待居所——不求豪宅华饰,拒绝财富象征;在出行上,不慕豪车、不追逐奢华舱位,这对教会领袖尤为重要,为要杜绝特权意识,持守与群羊平等同行的仆人心态。当教会群体以简朴的生活见证信仰,便自然散发出超越物质的精神光辉,引领更多心灵探寻生命的真谛。
(二)道德修养
道德修养是信仰的内在根基,核心是心灵的纯洁与行为的廉洁。《倡议》5至6条直指道德滑坡的风险点,要求基督徒在情感与利益面前保持清醒的信仰立场。“不迷恋女色,不搞声色犬马之事”,提醒基督徒警惕一切腐蚀心灵的欲望,并将道德标准从行为层面提升至心灵层面。教会当通过圣经教导与灵修操练,帮助基督徒建立“以神为乐”的根基,胜过诱惑。
“不谋不义之财,不沽名钓誉”,信仰若沦为牟利工具便失却神圣性。《诗篇》24篇称“手洁心清者能登耶和华山”,教会领袖尤需警惕“宗教明星”的诱惑,以耶稣“仆人之心”(参《马太福音》20章26节至28节)耕耘,扎根敬畏与爱心,坚守初心。
(三)交往原则
社会交往是信仰的实践场域,清正廉洁是维护教会纯洁性的保障。《倡议》第7条针对交往失范问题,为基督徒特别是教牧人员划定了明确的交往底线。与商人交往时,应保持立场的独立性,拒绝利益交换,不利用宗教影响力为商业活动背书,也不接受影响判断的馈赠。与官员交往需恪守法规与政策边界,以“爱国爱教”为准则,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,不搞特殊关系,维护宗教与政治的良性互动。
远离世俗价值的“沆瀣一气”,实为对信仰见证的守护。保罗“分别为圣”的劝勉(参《哥林多后书》6章17节),要求基督徒在保持爱心的同时,不被世俗的功利主义、拜金主义所同化。基督徒的社会交往理当成为“光与盐”的见证:以廉洁的品行、纯正的动机,彰显信仰之美。
三、《倡议》的神学思考与有效践行
如何确保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理念在教会中真正落地生根?这需要从神学思想的源头建设入手,完善内部监督的约束体系,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形成内外联动、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。
(一)强化神学思想建设,筑牢理论根基
神学思想乃教会信仰实践之魂,将“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”融入神学教育体系:教牧人员当整合《圣经》教导、教会历史案例及当代实践经验,形成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的研习材料;神学院校与圣职培训需增设“基督教伦理与时代挑战”“教会简朴传统”等课程,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富观、权力观与价值观。同时推动神学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:儒家“克己复礼”的自我约束与基督教“节制”的圣灵果子呼应,“中庸之道”的过犹不及与圣经“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”的教导异曲同工。挖掘文化共鸣点,既助中国基督徒理解接纳理念,也让基督教伦理焕发新活力,为教会健康传承提供文化支撑。
(二)完善教会内部监督,建立长效机制
内部监督为防弊纠偏之首道防线,当构建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之制度体系。各教会应依循《宗教事务条例》与教会章程,成立由教牧、基督徒、财务代表组成的正信正行小组,定期专项稽查《倡议》落实情况,重点稽核教牧生活作风、教会经费使用、活动排场等,结果公开接受评议,确保监督过程透明、结果可追溯。其中,财务透明是核心环节:建立财务管理制度,明确教牧人员收入申报公示机制,超常规财产需说明;教会经费筹集使用定期公开明细,杜绝“账外账”。针对违规行为制定分级处理办法:轻微者批评诫勉,严重违规且影响恶劣者按纪律惩戒,必要时上报宗教部门,以严肃问责维护制度刚性。
(三)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彰显“光盐”见证
教会作为社会公共组织,其形象塑造端赖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,主动置于社会视野之下,既是信仰纯洁之自信,亦是光盐使命之实践。教会应当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,将崇俭戒奢所节省之资源,更多投入帮扶困难群体、助学助残、养老托幼诸领域,让社会直观感受教育成效,见证基督教服务社会之担当;面对社会关切与舆论监督,保持开放态度:及时核实媒体或公众反映的问题,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结果。教牧人员更应以身作则:公共活动衣着得体而非追求名牌,出行住宿选经济实用而非奢华,以“润物无声”的好行为消解误解,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和赞誉。
结语
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,实为回归基督教信仰之本真。基督教界唯有扎实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通过持续深化神学思想建设、完善监督机制、践行社会服务,严格落实《倡议》,不断加强自身建设,系统推进基督教中国化走深走实,才能为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贡献力量。
(作者系中国基督教协会副会长
福建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)
编辑:小卋
复审:吕胜
终审:修一